疯狂铁布衫 第九十一章 莫斯科郊外的晚上(1)
第十一章老子回来了
那张熟悉的面孔在照片中栩栩如生,仿佛那条鲜活的生命还在眼前。不由的,风光的眼眶湿润了。那带着无尽关心的呵斥似还在耳边,那清理自己身上伤口的温暖大手似乎也还在身上。
硕大的背包跌落在地,风光扑通一声跪倒,膝行到桌前,郑重的连磕四个响头,声声贯彻整个空间。
“婶婶,叔叔怎么去世的?”风光抹了抹眼角的潮湿,轻声问道。
一声轻叹,婶婶抹了抹自己同样潮湿的已经充满了皱纹的眼角,却沉默的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在她身后的小女孩,风光的表妹风铃接过了风光的问题,道:“我爸他开了一辈子车,最后还是死在了车上。就那么一个不大的山沟…连块大点的石头都没有,居然就把他给摔死了…”说到这里,风铃唏嘘了起来。
“什么时候的事情了?”风光沉声问道。
风铃吸了吸鼻子,小声道:“四个星期了。”
沉默了片刻,风光从桌头拿起三支长香,肃穆的点燃插在香炉上。然后他转身看着那四个男人,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收债的!”脖子上带着一条比狗链还要粗的金链子的胖汉扬声说道。看的出来,对于风光的突然出现,他是非常不满的。
不过他身旁的一个同样有些肥胖,但是看起来却结实的很的同伴打断了他的张扬,微笑着说道:“有什么事咱们过两天再说吧,死丧在地,比什么都重要啊。”摇摇头,他带着还不服气的金链子和另外两个人走出了门。
风光凝视着四个人的背影,轻轻的哼了一声。
走出了楼的金链子恨恨的回头瞪了一眼风光叔叔家的楼层,嘟囔道:“锐哥,那寡妇和小丫头已经快把房契拿出来了,怎么咱们就这么走了?”
被叫做锐哥的正是那个与风光说话非常客气的男人。他瞥了金链子一眼,小声道:“你还是嫩啊。刚才那个人身上多浓的江湖气息啊,他肯定是道上的人物。咱们呢,出门在外,求的是财不是气,没必要和同样都是道上混的朋友做下冤仇,反正风家欠的钱也不是特别多,咱们这次给了他面子,等下次咱们再去要钱的时候,估计收回了钱,还能交个朋友呢。”
“哼,我怎么就没闻出来他身上有什么江湖气息?不过这小子长的可是真壮,估计要是不用家伙的话,恐怕咱们四个还真弄不过他呢!”另外一个小子抢在金链子之前说道。
“扯淡!”金链子不屑的说道:“要是他下次不给钱,不用管他是不是道上混的,我他妈的都会用拳头证明,长的壮没用!”
金链子的豪言壮语引的一旁的两人吹捧,可是那个锐哥却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出门前风光的那一声轻哼,没来由的发自骨髓的一阵的寒冷。
风铃使劲关上大门,仿佛要把这些日子所有的烦闷与悲伤都摔出门外一样。
“他们收什么债?”风光凝实的眼神依旧瞪着大门,仿佛珠穆朗玛峰上卷着雪花冰茬的冷风。
婶婶看出了风光的不对,但是还不及阻止,风铃就口快的说道:“我爸翻的那辆车和车上的货全都毁了,保险公司的人说这是司机疲劳驾驶,不在他们的保险范围内,所以该死的保险公司一分钱也没赔。给我爸爸办了后事之后,东拼西凑都没弄够钱赔给货主,只能去借高利贷!要不是运输公司还算通人情,赔车的钱没逼的太紧,恐怕就算把房子卖了都没办法了。”
风光喉咙里一阵嘟囔似的咆哮,提起自己的背包,把里面的钞票全都塞进了风铃的怀里:“拿着这些钱,其他的别管了。”
“风光,你又想干什么?”婶婶的声音高亢,很明显,她看出了风光的意图,那绝对不是企图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问题的意思。
风光狰狞的扭头一笑:“婶婶,您就和风铃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吧,剩下的有我呢。”
“你!你给我滚!我们家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从今以后你再也不要回来了!”婶婶吼道。她非常的了解风光,如果不是在他父母死后,他的叔叔对他足够好,恐怕再也没有人能让这个疯狂的野马循规蹈矩,甚至毫不夸张的说,像风光这样天生就无法无天的货,如果不是他叔叔几次流着泪相劝,恐怕现在在大狱里苦守着无期徒刑都是老天瞎眼了。
“操不操心在我,跟你没关系!”风光一直都和这个婶婶关系不好,冷冷的瞥了一眼后,不再理会婶婶,对风铃问道:“我叔叔埋在什么地方了?我想去拜祭一下。”
风铃长了口,只说了一个‘在’字,就被她妈妈拉了过去牢牢的捂住嘴:“你有什么资格拜祭他?他不想见你,这个家也不想见你,如果你能从此消失,就是对你叔叔最好的安慰了!”
风光少有的忍住了怒气,深深的忘了一眼风铃。风铃立刻觉得她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了,虽然她的这个表哥混蛋冷血,但是对她这个妹妹可是真的没的说。不管他和妈妈之间的关系多么的紧张,风铃知道,从今天,从现在开始,所有的问题都不在是问题了。
感受到风铃眼中的信任,风光宽慰的笑笑,大步走到供桌前,小心翼翼的仿佛捧着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一样,把叔叔的遗像捧在了手中,小心的装进背包里:“叔叔的照片我拿走了,你们自己再去洗印一张吧。”
婶婶脸上的肌肉抽搐着,却什么都没说,她看向风光的眼神中,似乎多了些什么东西。
收好叔叔的照片,风光拉开门,大步走了出去。不过他并没有走远,而是转身钻进了不远处的另一座楼里。
在三楼正中的那个门前,风光停下了脚步,敲响了门。在这个门里,有着他去青龙山前最好的兄弟,绰号车轴的王晓。
很快,门里传出了紧凑的脚步声,随后打开的门后探出一张充满了希望的面孔。那是王晓的妈妈,她看到风光之后,脸上的希望突然全都消失了,剩下的就只有厌恶。
“你怎么回来了?这么大的中国你就不能死在外面吗?现在王晓已经成了真正的流氓了,你满意了吗?”和所有的父母一样,对于自己孩子的堕落,总是能从旁人身上找到理由,而在王晓母亲的眼里,王晓的堕落就完全是风光的原因。
“王晓呢?”风光不理这位老母亲的些许的歇斯底里,如果她不是王晓的母亲,恐怕脸上已经端端正正的挨上了一拳。不过尽管如此,本来心情就差的厉害的风光现在心情更差了。
“当了流氓还回家干什么?他都两个月没回来了!”说实话,王妈妈其实并不想和风光多说什么,但是考虑到万一风光找到了王晓,提到他曾经来这里找王晓,那王晓说不定还会回来看看的。
母亲真是伟大啊。
“那他大概在什么地方?”风光不理解母亲的伟大,随口问道。
“你们这些流氓去什么地方,我怎么知道?”王妈妈终于不耐烦了,吼了一声后,重重的关上了大门。
流氓去的地方。风光以前到也知道,可是现在这个城市发展的实在太快了,他已经不知道在这个钢筋水泥的森林中,那里才是王晓的活动地方了。
不过也许是老天开了眼,又或者是老天瞎了眼,反正风光才一下下楼,就看到了一个曾经和他与王晓混过一段的小子。
“嘿!”风光想了半天,可是找个小子的名字明明都到了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你他妈的还认识老子吗?”
那个小子应该是刚从超市回来,提着两个硕大的塑料袋,看着风光发了半天愣,才火烧屁股一样的喊道:“风哥,你回来了!”
说着,这个小子三蹦两跳的窜到了风光的身前,就想给风光一个拥抱,不过他手中的口袋可是实在太沉了,他努力了半天,两只手也没能超过腰部,只能悻悻作罢,说道:“风哥,你这一走,嗯,有三年了吧?什么时候回来的?”
风光一笑,突然想起这个小子叫什么了。当初这个小子瘦的可怕,被大家叫做铁丝。打起架来,如果跑的慢了,从来都只能躺在地上哼哼,不过这小子坏主意够多,到也能勉强充当个狗头军事。风光那手开起没钥匙的汽车的本领,就是从这个小子认识的偷车贼那里学来的。
不过这个小子显然赶上好时候了,就这么三年的时间,吃了发猪草一样的胖了起来,如果不是他的脸还是未曾改变的那种标准狗舌头脸,恐怕风光还真不一定能认出来。
风光拍了拍铁丝的肩膀笑道:“中午刚到的s市,你现在怎么样?”
“还不是瞎混呗,靠王哥帮忙,现在给人当司机兼助理。”铁丝貌似不好意思,不过看他真正的感觉,应该还是不错的。
“王哥?王晓?”风光问道。
“是啊!风哥,你回来了之后是不是还没见过王哥呢?”铁丝说着,掏出了手机,开始翻找王晓的电话。到是一个手脚麻利的家伙。
老子到想找他呢!可是老子回来以后先跟日本人打了一场,又被婶婶骂了一场,好不容易有了时间去找他,可是那小子居然玩起了人间蒸发!风光心里嘟囔着,看着铁丝的手机,开始盘算什么时候也去买一个了。
电话很快就通了,虽然声音模糊,但是风光依然听出了其中惊讶和欢喜的叫声。一把抢过电话,风光沉默了片刻,缓声说道:“老地方还在吗?”
“在。”电话那边的王晓声音有些颤抖,是高兴的。
“那半个小时后,老地方见。”风光翘起了嘴角,合上电话随手还给铁丝,又道:“你怎么样?去不去?”
铁丝笑了,两手一抡,两个塑料袋立刻滑过一道弧线,消失在了不远处:“怎么不去?这种事少的了我?”
四目相视,放纵的笑声响起,在这个安静的楼群中回荡,几扇窗户后探出了一张张不满的面孔,但是当他们看清风光的脸后,不约而同的惊呼一声,躲起了身形,拉起了窗帘。
笑声中,一辆奔驰e280的车门打开,铁丝笑着道:“我老板的车,最大的用处就是让我泡妞的时候威风一点。”
“哦,车不错,王晓现在混的不错啊,这么有钱的老板都傍上了!”风光拍了拍真皮座椅,点了根烟。
铁丝坐好,熟练的把车开动起来,口中道:“傍?是他妈的那个傻货傍咱们王哥!那傻货是搞建筑的,拆迁之类见不得人的事情,全都是王哥帮他摆平的。上次一群一年没领着工钱的工人,也是王哥带人打跑的,不然那傻货现在可能早就被那帮除了力气什么都没有的工人弄成残废了。”
笑谈中,奔驰车平稳的穿行在车流之中。在离开小区的时候,风光隐约看到那个载他来这里的出租车司机正在指着一个警察的鼻子大骂。也不知道是风光给他的那三沓钱让他有了勇气,还是从风光那里受的气让他开始爆发了,反正照这个模样折腾下去,恐怕这个司机就算上不了电视新闻,估计明天的报纸上也能露一小脸。
铁丝开车的技术不是风光能比的,不仅平稳,而且快速,大约只用了二十分钟,他们就到了‘老地方’。
‘老地方’是个已经开始显得破败的小饭馆。它顶上那用来招揽客人的彩灯已经坏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组成了一个怪异的图像。在这里,没有貌美如花的服务员,没有放荡不羁的老板娘,也没有手艺高深莫测的厨子,更没有什么匪夷所思的特殊服务,只有一个落魄的瘸子老板。
瘸子不是曾经出来混过的流氓,但瘸子却比流氓更豪爽;瘸子不是终于职守的警察,但瘸子比警察还喜欢助人为乐;瘸子不是草原上的牧民,但他比牧民还要热情。
所以虽然他的店里除了最普通的酒,最普通的菜,最普通的装饰外什么都没有,但是他的客人从来都不少,因为几乎所有来过这里的人都成为了他的朋友。
当初年少轻狂的风光,就在和瘸子连干了四瓶汾酒后,认了这么一个朋友,一个大哥。
所以这个店名就叫做老地方的小饭馆,成了风光和他的狐朋狗友聚会的老地方。
拉开了车门,踩在那并不平整的地面上,风光看着这个s市所剩不多的他还算熟悉的地方,突然有了一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店比离开时更破败了,瘸子也比离开时更苍老了。但是店里依旧客人爆满,瘸子也依旧笑容满面。
“老郭!老子回来了!”站在门口的风光伸展双臂,对着正在招呼客人的瘸子笑道。
瘸子的表现和铁丝一样,先是一愣,随即冲了过来,给了风光一个熊抱。紧随之后的问候,比之铁丝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问候了两句,豪爽热情的瘸子老郭伸手从柜台里掏出两瓶连商标都没有,但是一打开瓶盖,浓郁的酒气立刻让周围所有人都有了一种微醺感觉的酒。
“什么都别说,干了!”瘸子虽然是残疾,但他比所有正常的男人都男人。
风光也是男人中的男人,接过酒瓶和瘸子轻碰了一下,仰头灌下。微斜着肩膀的瘸子也如法炮制,把瓶嘴狠狠的杵进了嘴里。
这一刻,是属于豪迈的男人的。
顷刻间,两瓶度数极深的酒就冲过了喉咙,涌进了胃里。风光意犹未尽的咬碎了瓶颈,把已经干干净净一滴酒都不剩的瓶子用力掷到墙角,咀嚼着口里的玻璃,又狠狠的给了瘸子一个拥抱。
虽然只是三年的时间,但是瘸子的老迈却是不争的事实,也许三年前这么一瓶酒只会让他醉,但是现在却足以让他醉倒。
瘸子做不到风光一般的咬碎瓶颈,甚至连丢开瓶子的力气都没有了,眩晕中的他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完好的那条腿一个劲的发软,幸好在风光的熊抱下,总算是没有丢人的直接躺下。
食客们一个劲的叫好,不知不觉间,他们手边的酒杯也全都空了,而那杯子里装的,不管是用什么酿造的,不管度数如何的酒液,也全都灌进了自己的肚子。
听着瘸子不知所谓的醉后嘟囔,风光把瘸子抱到了一旁。瘸子的业就在这个酒馆,他的家也就在这个酒馆。
在这里干了十几年的伙计,曾经的小柴,现在的老柴,安顿好了瘸子之后,和风光匆匆干上一杯之后,又忙开了。
“这他妈的才是人生。”风光和一个看起来很熟悉,也是在瘸子这里吃喝了数年的老客干了一杯后,对铁丝感慨的说道。
门外一阵轰鸣声由远而近,不多时就停止在了门口。一个身材不高,却壮实的仿佛树墩子一样的男人,摸着他刮的发青的头皮推开大门走了进来。
这个男人就是王晓,他那大大的鼻头,厚厚的嘴唇,小小的眼睛组成的脸,此刻充满了兴奋:“疯子!”
“车轴!你的身材怎么还跟车轴似的?”风光调侃着,伸出的手搭在了王晓的肩上。
王晓打量了半天风光,方才说道:“三年了,你他妈的更壮了。咱们先喝酒吃饭,待会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耍一遭!”
“不着急去耍,你他妈的先给老子办个事!”风光的脸色突然一冷。 请记住:飞翔鸟中文小说网 www.fxnzw.com 没有弹窗,更新及时 !